“今年2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,在第十二条‘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’中明确要求,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贯通协调。《意见》的出台,对于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,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形成优势互补的监督合力,提供了根本遵循。”霍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。
今年以来,六安市霍邱县纪委监委立足于新的形势和任务,在推动派驻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上进行大胆地探索和尝试,采取“三联”并举,推进派驻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走深走实,着力解决经验不足、“套路”不熟,形式单一、“联动”不够,监督不精准、“探头”不聚焦,问题难发现、见形难见效等问题。
一是进行“纪巡财”联动监督。在今年县委对县财政局开展巡察中,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县委第一巡察组、县财政局开展了“纪巡财”联动监督,采取了“巡前”共同背书做足“功课”,“巡中”相互配合全力“支招”,“巡后”“攥指成拳”聚力“整改”的做法。尤其在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,效果明显,先后对5个进度缓慢、整改不力的基层财政所(分局)负责人进行了约谈;对1个基层财政所存在重难点问题整改进行了延伸监督,有力推动了县财政局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。
二是开展“室组地”联合办案。针对财政系统的工作特点,对近年来财政系统的重难点信访件的办理,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与委第一纪检监察室、县财政局,以“室组地”形式进行联合办案,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监督和财会监督优势,先后联合办理了2例疑难、重复信访举报,收到较好效果,情况反馈时信访人签字表示满意。
三是实施“组地”联手调研督查。工作中,每月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当月委里下发的“重要监督事项提示单”的相关内容告知“财会监督”,共同进行分析研判,确定对财政系统开展监督的内容、方法和手段。并在每季度与“财会监督”联手开展一次调研督查。今年前三季度分别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、直达资金监管和基层财务监督、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专项督查等课题的调研督查。同时,积极督促财政部门立足职能定位、发挥自身优势,着力克服“财会监督”发现问题少、发现问题线索难的短板和不足。
“推进派驻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,需要出实策、用实招、求实效,认真做好如何贯通、怎么协调的文章;下一步我们将在突出政治监督、健全制度机制、凝聚监督合力、加大改革创新上用劲发力,实现新突破,让派驻监督与财会监督在贯通协调的‘实兵实战’中既有形、更显效。”霍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。(陈孝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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